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通城县2022年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 : 011356029/2022-06081 文       号 : 隽政办函〔2022〕2号
主题分类: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: 县政府办公室
名       称: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通城县2022年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: 2022年03月07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 2022年03月21日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单位,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《湖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咸宁市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》(咸政办函〔2022〕1号)文件要求,为加强血液采集和储备,确保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和用血安全,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团体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献血时间
2022年全年(具体时间由县红十字会与各单位联系确定)。
二、献血地点
各单位所属地或县固定献血屋。
三、献血对象
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。如既往无献血反应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,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。
四、目标任务
(一)计划动员全县公民参与无偿献血人数2378人次(具体计划见附表);
(二)全县全年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%来自无偿献血;
(三)全县全年无偿献血率达到千人口>15人次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卫生事业,是保障临床医疗机构用血需求和国防动员血液储备的唯一途径,也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。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,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和责任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从健康通城和保障民生的高度,充分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不断完善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助、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体制,确保全县临床医疗用血达到采供平衡。
(二)精心组织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按照2022年无偿献血计划,积极组织动员,认真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无偿献血工作。
(三)优化服务。县红十字会要合理安排做好无偿献血工作,协调市中心血站不断优化采血流程,完善采血设施,提高服务水平,营造温馨、安全的献血环境。各乡镇、各部门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第六条和《湖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〉办法》第十条规定,对献血者给予适当生活营养补贴。
(四)加强宣传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加大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和血液科普知识宣传,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国防动员血液储备要求,积极倡导无偿献血公益行为。要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,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;借助“世界献血者日”主题活动,多层次、多形式地宣传无偿献血知识;进一步提高群众无偿献血知晓率和参与无偿献血的直接性、积极性,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附件:通城县2022年团体无偿献血计划表
千亿网站登录办公室
2022年2月2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责任编辑:通城_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科